第一步是比如你向父母借款,比如1000万,全款购买一套婚前房产。这套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,无论涨跌都和你的配偶无关。借款,就要约定利息。一般设定12%。
(我发现很多人没搞清楚,和银行借的是房屋抵押贷款。而这里面借钱就是民间借贷。你父母借给你1000万,没有指定用途。而你用这1000万去买房,买下的房产在你婚前全款购买,这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,和配偶无关。)
接下去就到第二步了。这个时候你全款购房,又是向父母借款,那么你自然应该做“不动产权利证明”把房产抵押给你的父母。这样的一个操作是为了防止你脑子一热就给配偶加名字。抵押给你父母了,你想加名字都加不了。
第三步就回到上面的借款利息约定。你本来借了1000万,每年比如存下10万,是不是要根据协议去还利息呢?你把利息还给父母。那么你就没有留下钱。就不用担心离婚时自己的财产被配偶分割走。
这里面当然还涉及到遗嘱。你婚前的房产当然是遗嘱赠予父母。你父母要出问题,也是把财产留下赠予你个人。
前段时间有个女孩子在杭州结婚时也是一样操作,只不过她过手的办法加了一步。是她父母把婚房购房款600万借给她舅舅,由她舅舅借款给她600万买房。然后约定一个利息3%。正好可以吃掉她在婚姻期间的存款。最后她买完房子就抵押给她舅舅。通过这样一个三方的约定,就帮助她规避了可能存在的婚姻财产损失。
她就算脑子一热,想给配偶加名字都没办法。离婚也不存在被配偶分走财产的可能。这其实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房产代持行为。主要是父母子女间使用,用来防范第三方也就是子女配偶的。因为买房的钱是父母出的,子女只是出了个名额。结婚离婚不让自己父母的财产受损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